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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籍武汉船员在中国船舶上任职审批申请材料

2018-06-11 文章来源:原创文章
外国籍武汉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审批申请材料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提交材料: 1.《外国籍武汉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申请表》; 2.中国政府承认的经修正的《1978年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签发的有效适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表明申请人符合经修正的《1978年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有关要求和该缔约国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海员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6.表明外国籍武汉船员与申请人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 7.其它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如培训证明、考试评估合格证明等); 8.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27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