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海员权利新保障
2018-06-11 文章来源:原创文章
IMO:强化武汉海员上岸休假权利
《国际便利海上运输公约(FAL公约)》于1965年首次通过,旨在协调船舶到达,停泊和离港的程序。 该公约有118个缔约国。公约包括涉及手续、文件要求和程序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做法”,用于船舶自身及其船员、乘客、行李和货物的抵港、逗留和出港事宜。
FAL公约有关上岸休假的国际标准修正案添加了一项新规定,经修订的条约旨在实现船舶,货物和乘客在港口的平稳过境,修正案于2018年1月1日在全球生效,海员的上岸休假权利得到加强。
规定表明除了允许船员抵达港口的同时允许船员上岸。同时这项新规定还表明,不应该以国籍,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或社会出身为由进行歧视。不论船旗国,应该允许船员休假。如果任何请求被拒绝,有关的公共当局必须向海员或船长可以要求书面提供的船员和船长提供解释。
电子信息交换
FAL公约修正案也为各国政府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即引入包括电子数据交换(EDI)在内的电子信息交换,以传输有关海运的信息。这应在2019年4月8日之前实施,并规定至少12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允许纸质和电子文件。
鼓励为数据使用“单一窗口”,使公共当局所要求的所有与船舶,人员和货物的抵达,停留和离开相关的信息能够通过一个单一的门户网站提交,而不会重复。
预防偷渡
更新和扩大预防偷渡的部分。建议国家主管部门采用与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ISPS)守则相同的操作程序,以防止偷渡者进入船舶。
一个新的标准要求政府在适当的时候加入法律依据,允许偷渡者,企图偷渡者和任何个人或公司协助偷渡者或企图偷渡者进行起诉,以便进入港区,任何船舶,货物或货物容器纳入其国家立法。
新的FAL格式表
更新的FAL格式表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涵盖IMO总宣言; 货物申报; 船舶商店声明; 船员的效果声明; 乘务员名单、乘客名单和危险品。已就船舶通关事宜添引了可能为沿岸当局所要求的三份文件事项,即SOLAS公约所要求的有关安保信息、有关海关风险评估的预先电子货物信息以及有关向港口接收设施交送废物的事前通知书。
2018年海员权利新保障
《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生效
2017年底,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签署了最新《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协议的签署,意味着自2018年1月1日起,海员的福利会得到相应提高。那么,到底大家会在哪些方面获得切身利益呢?
1、劳动合同签订时是否应给海员充足的咨询时间?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当在充分听取工会和船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提前交给船员,确保船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咨询和研究。船东和船员约定的试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超期补贴提升多少?
船员在船连续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8个月。
因船舶停靠港口或者航行的航线不方便更换船员的,工作期限可适当提前或延后2个月。
船员在船工作满10个月后未能下船的视为逾期。船员在船超期服务的,船东从第11个月起应向船员支付额外的超期补贴。超期补贴按《劳动法》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不应低于船员基薪的100%(原为10%)。
3、协议适用于哪类船舶的海员?
适用于国际航行海船,不包括军事船舶、公务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艇。
4、武汉海员每月的带薪年休假有几天?
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还享有在船上每工作1个月不少于2.5天的带薪年休假。
5、船员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船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船员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鉴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船东不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国家法定节假日,在船船员的工资是多少?
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在船船员不低于其基薪300%的报酬。
7、最低伙食标准提升多少?
全球航线为9美元/人/天(原为8美元),东南亚航线为7美元/人/天(原为6美元)
1、基薪为最低基薪;日薪标准按照基薪标准/30 天折算。
2、中国船员工资结构应包含以下基本项目:
(1)基薪;
(2)固定加班工资,最低 54 小时,1.5 倍基薪;
(3)法定节假日安排船员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基薪的 300% 的工资报酬;
(4)带薪年休假工资,每个月 2.5 天,1 倍基薪;
(5)社会保险,船东应按船员依法应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依据以下比例为船员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20%、医疗保险 8%、失业保险 2%、工伤保险 1%、生育保险 1%(缴费地地方法规另有规定的,可依据当地法规规定的比例缴纳)。
3、船东可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向船员支付海上工作津贴、航线津贴等特殊奖励。
4、船东可与船员协商业绩奖金、年功工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薪酬单元。